澎湃新闻从案件知情人处获取的一份判决书披露,2019年5月,被告人洪峤指使被告人祁文强前往江苏省南京市马场山风景区舟渔寨度假区盗窃夜视仪,并带祁文强前往度假区实地查看地形,熟悉路线。5月25日,祁文强进入该度假区3006号房间内,将被害人范轶昳的一台价值人民币18000元的单目夜视仪盗走,并于次日将盗窃的单目夜视仪交给洪峤。2020年7月,洪峤将该单目夜视仪交给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作为杀害被害人李某月的作案工具之一。
判决书显示,关于被告人洪峤的辩护人所提洪峤曾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应对其做精神病鉴定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份判决书提到,经查,根据在案证据,洪峤在高中就学期间曾因精神疾病入院治疗一次,但距本案已近十年之久,且洪峤无家族精神病史,结合在案证据证实案发前洪峤策划作案、带领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进行演练、案发后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传递纸条、指使张晨光翻供、将责任推给被告人曹泽青等行为,足以证实洪峤对杀害被害人李某月做了精心策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另据媒体报道,2020年7月,李某月在男友洪峤的哄骗之下独身前往云南勐海县,与此同时受洪峤指使的张晨光、曹泽青也前往勐海,二人在提前准备好行凶工具之后,将李某月诱骗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内将她残忍杀害并埋尸。李某月失联后,联系女儿未果的李胜在女儿男友洪峤的陪伴下报警。就在家人朋友寻找李某月期间,洪峤曾在朋友中散布李某月拿走了他几万块钱后,吵架离开的消息。
综合澎湃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