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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拒接、运营商不管,充错手机话费后只能认栽吗?
  一笔千元话费,令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田潇(化名)心烦意乱了近两个星期。原来,不久前,田潇通过移动支付平台上的手机充值功能给自己新办的手机号充了1400元话费,但由于对新号码不熟悉,输入时将两个数字输错了位置,最终话费充到了别人的手机号上。跑了多个地方,打了无数个电话后仍然无果,田潇只好认栽。那么,充错话费在法律上性质如何界定?错号号主拒绝归还应该怎么办?平台、运营商等有关主体是否应采取一定措施以应对充错话费的维权难问题?围绕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充错话费唯有自行沟通
  发现充错手机号码后,田潇立刻打电话给手机号所属的通信运营商,询问人工客服应该如何处理?客服回复她只能私下与对方联系让其退还,而对于田潇之后咨询的“能否直接进行系统退款”和“对方同意退款后能否通过系统直接转账”,均得到否定答复。
  无奈之下,田潇只能先后发短信和打电话给错号号主,然而一周时间内,对方不是关机就是拒接。考虑到1400元不是小数目,田潇再次联系运营商,希望其能联系错号号主进行协商,但被以“无权进行操作”为由拒绝了。随后,田潇来到住所附近的派出所,就充错话费向民警咨询是否可能帮忙要回。接待民警告诉田潇,这种情况不属于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能给对方打电话进行协商。然而当时现场民警帮忙致电联系时,对方仍然是关机状态。
  田潇想到了诉讼,但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起诉人和其地址、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她只有一个手机号码。她又去咨询运营商客服,被告知只有司法系统或者委托律师才能调取客户个人信息。
  错号一方属于不当得利
  充错话费在法律上性质如何界定?被充错话费的错号号主是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认为,一方充话费,不慎输入了错误的号码,被充入话费的一方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他提到,民法典在合同编专章规定了不当得利之债,即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但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因此,如果被充入话费的一方完全不知道自己目前的话费是别人误充的,并且正常使用了话费,那么当充入话费一方索要时,被充入话费一方只需返还所剩的部分即可。如果充入话费的数额较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而被充入话费一方拒不返还的,则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孟强说。
  充值流程缺乏提示核对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移动支付平台进行手机充值服务,和其他转账等业务相比,并没有相应的信息核实或警示服务。
  记者在两大移动支付平台上,点击手机充值,分别向不同的通信运营商号码进行充值,发现其中一个平台只有在初次给某电话号码进行充值时,会提示进行核实,其他情况下并不会有所提示;而另一个移动支付平台则完全没有任何提示信息。充值时更不会显示号主部分个人信息等用以区分。
  孟强建议,为减少充错话费后维权难的问题,电信运营商和提供充值服务的平台应当充分履行提醒、警示义务。例如,可以提供充值话费实时到账或者延时到账的服务,在延时到账时间到来之前,充值人可以撤销充值。又如,可以设置在用户输入待充值手机号码后,界面进行语言或者语音提示,对号码重复播报一遍,让用户确认之后才能完成充值服务。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