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规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
溺水是造成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对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家访,督促学生监护人加强防溺水监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
在食品安全方面,草案修改稿规定,学校应当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长、老师、家长代表陪餐制。
此外,学校应当落实治安保卫制度,校外人员、车辆等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禁止携带非教学、科研所必需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校园。学校应当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执勤、值班和校内巡查工作。殷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