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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今起征求意见
乘客可带两名免票儿童
  8月9日,记者从合肥市交通局获悉,《合肥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修订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与旧版相比,儿童乘车政策有了变化,同时还增加了不少禁止性条款,其中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严禁携带充气气球、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上车……
  儿童免费乘车政策放宽
  新版《乘车规则》第九条规定,“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两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而以前的规定是“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身高1.3米(含1.3米)以上的儿童购全票。”显然,新的乘车规则放宽了儿童的身高限制和成人所携儿童的数量。
  此外,新版《乘车规则》对乘客可以免费携带的物品重量进行了放宽,规定可免费携带“重量30千克以下或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2米的物品”。携带物品超过30千克或者长宽高之和超过2米的物品,购同程车票一张。而之前规定则是“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2平方米或重量超过20千克的,购同程票一张。”这些规定进一步改善了乘客的出行环境和体验。
  “禁止饮食”未纳入新规
  新版《乘车规则》第三条除了规定“车厢内不准赤膊、躺卧、多占及脚踏座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等,增加了“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的条款。而之前呼声很高的“禁止在车厢内饮食”条款并没有体现,依然是“自觉不吃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记者注意到,新版《乘车规则》在规定“严禁携带其他可能污损车辆、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上车”时,具体规定了物品的内容,包括充气气球、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并规定不得携带犬、猫等宠物上车,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
  可通过四种方式提意见
  据介绍,为营造文明乘车环境,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维护公共汽电车乘坐秩序,面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肥市交通局依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及其他城市乘车规定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对2014年制定并发布的《合肥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进行了修订。
  公众可以登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看修订稿及全文。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今天起30日内进行反馈,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efei62755640@qq.com。
  三、通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我要留言”板块直接留言。
  四、通过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62755640。方子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