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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
私人影院新业态不可“自作孽”
  只需一套投影设备、一组氛围灯、一张床,消费者就能享受自在的观影乐趣。如今,凭借可提供更为私密、更多选择的观影体验的优势,私人影院在各地蓬勃发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生机盎然的一池春水中,也有侵权、无序、威胁隐私的杂草蔓生开来。(8月18日《半月谈》)
  不得不说,当前私人影院乱象频仍,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将“私人影院”统称为“点播影院”,并规定点播影院放映的影片,应当依法获得电影公映许可、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影片来源多数为在影视平台网站开通VIP权限所获资源,鲜有取得著作权人授权。而且,近年来私人影院因涉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件虽然不少,但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侵权成本偏低,难怪有人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不仅如此,有私人影院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放映根本就是个幌子,甚至有私人影院违背《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影片放映之外从事食品、饮料零售,但目前经营标准模糊的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同时,监管存在的盲区更令人痛心。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公安、市监、文化部门的联合检查中,居然只检查了是否有黄赌毒问题,没有审查从业资质。审核申请没有严格的程序,日常监督不注意细节,自然而然,就出现经营不规范、偷拍黑产猖獗等问题。
  混乱的私人影院亟待有针对性的整顿,比如,针对版权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版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版权执法协作,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大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再如,针对偷拍黑产猖獗等恶劣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究根溯源、严肃追责,以“杀一儆百”的雷霆手段发挥警示作用,切实净化行业风气,让后来从业者不敢再动邪念。作为经营者,更是要着眼长远,加强自律,形成不断提升服务品质的自觉。所谓“自作孽,不可活”,私人影院只有依法有序前行,才能让这一新业态行稳致远。贺成/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