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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开庭审理
检方认为,劳荣枝之前供述与此次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8月18日上午9:30,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上诉案在江西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直击了庭审过程。劳荣枝在庭审中,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一些重要事实进行了否认,表示自己系被法子英胁迫,没有与其共谋,并称自己很“委屈”,“我认罪认罚,但罪不至死。”
  被告人一次供述被排除
  18日上午开庭,主要是宣读庭前报告,并由控辩双方对报告提出新的意见,主要围绕“劳荣枝案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一审程序合法性”等问题进行。
  庭前会议时,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对案件管理权提出异议,认为劳荣枝案应交由合肥中院审理,理由是,当年法子英是在合肥落网,并由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劳荣枝作为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应优先合肥中院对劳荣枝案进行审理。此外,已经生效的法子英一审判决书与尚未生效的劳荣枝一审判决书有实质性差异,如果该案放在合肥中院审理,更利于查明事实真相。
  不过,辩方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意见被法庭认为理由不足,予以驳回。
  在庭前会议中,劳荣枝辩护人吴丹红还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提出存在疲劳审讯、单人审讯等问题,但检方提出了相关证据予以否认。其中关于常州案被告人的供述因涉嫌“单人审讯”被法庭确认排除,检方表示尊重法庭意见。
  在辩方看来,常州两位被害人是劳荣枝案的关键证人,应出庭作证接受质证。不过,检方表示已经征求过两位被害人意见,其书面表示不愿意出庭,理由为身体原因及为保护个人隐私,也不愿意再被二次伤害。
  劳荣枝否认故意杀人罪
  8月18日下午,劳荣枝案二审正式进入庭审阶段,法庭上宣读了一审判决书主要内容,并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陈述了上诉状,阐述上述理由,包括一审程序违法、实行过限、没有排除合理怀疑等。
  随后,庭上就一审认定的犯罪及证据由控辩双方逐一发表新的意见。
  针对第一起“南昌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劳荣枝认为,自己系受法子英胁迫,去熊家抢劫系法子英临时起意,自己没有与其共谋,没有捆绑熊某义,并称“放把火烧了,以免指纹被留下”并非自己的真实供述,更称不知道熊某一家三口死亡的事实,直到2019年,在厦门警方落网才知晓人死了。
  在温州案中,劳荣枝也同样为自己辩护称,没有合谋抢劫,而是想在温州生活,但法子英临时起意抢劫,自己被法子英摆布,且也不知晓两名被抢女子死亡的信息。
  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被法子英“用家人生命”威胁,且因为被通缉,只得跟着法子英逃跑,但表示法子英做的事“龌龊”,自己不屑,并称法子英多次强奸自己致堕胎。提及此处,劳荣枝还忍不住哭泣了。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的之前供述与此次当庭陈述互相矛盾。劳荣枝在庭审中称,“我认罪认罚,但罪不至死。”
  当天下午合计开庭5个小时,就第一起“南昌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和第二起“温州抢劫、故意杀人事实”进行了质证,随后,法庭宣布休庭。今天上午,该案将继续开庭审理。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