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也在加速推进。对于老百姓来说,看病将越来越便利。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孙明霞提出了《关于实施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省医保局在答复函中透露,今年年底前长三角将实现医保药品目录统一,同时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将实现全覆盖。值得期待的是,三省一市将加快推进统一的基本医保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长三角医保“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统一。
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1+3”政策出台
针对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孙明霞代表提出了推进构建统一的基本医保政策、加快建设统一或兼容的信息平台、建立跨区域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协查机制、开展药品和医疗耗材区域招采工作等建议。
记者了解到,我省正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省医保局起草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修订稿)》《安徽省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管理办法》等基本医保省级统筹“1+3”政策,目前正在按程序推动文件出台。对标对表全面学习沪苏浙医保管理创新机制和先进理念、借鉴上海开展门诊统筹经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7月1日起,已顺畅实现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2020年至2022年,三省一市医疗保障部门经过反复讨论,连续3年联合印发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工作要点,共同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在实现长三角医保目录初步统一方面,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三省一市将分别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原各省自行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实现长三角医保药品目录统一。以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库)为基础,通过映射,形成统一的《长三角三省一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目录(2021版)(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中医疗服务设施涉及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共11项,三省一市全部完成映射对应,实现医保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统一。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将实现全覆盖
2020年以来,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2021年12月,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全面上线运行,成为长三角地区第一个全域上线的省份。新信息平台涵盖医保业务经办、异地就医、医药采购、智能监管等16个应用子系统,满足医保领域正常业务需求。
为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我省同步建设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部署启用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自助一体机服务”。还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备案小程序等多种渠道设置了安徽专区,建成了集线上线下与网上掌上为一体的多渠道、全天候、数字化、智能化的安徽e保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等多项功能和服务。
在推进长三角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2018年12月,三省一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2020年9月,全面实现长三角区域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直接结算互联互通。2021年12月,依托新信息平台稳步推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黄山、蚌埠、宣城、安庆、马鞍山等6市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
逐步实现长三角医保“三个目录”统一
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价采联动工作,2022年1月,三省一市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印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国家组织药品第一批、第三批采购周期届满品种接续为切入口,按照省际联盟方式协同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新中选价较原中选价整体平均降幅23.67%。此次接续工作坚持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基本方针,做到了稳定市场、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使用,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加强与沪苏浙医保部门对接,加快推进统一的基本医保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长三角医保“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统一,落实《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加强跨区域基金监管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长三角区域价格招采联动内涵,以国家组织药品采购周期届满品种为切入点,常态化开展带量采购工作,为助推长三角人口自由流动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出积极贡献。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