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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银行,企业老板非法吸储近千万
  泗县的黄某某因涉养老欺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12月4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泗县警方获悉了该案的侦办经过。
  多人报案,警方成立专案组
  2021年1月19日上午9时许,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多名群众报案:在泗县黄圩镇黄圩街,泗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分社黄某某以高额利息,非法向群众吸收存款,金额巨大。
  一位家住泗县黄圩镇某村庄的8旬老人告诉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他被黄某某骗了39000多元,“开始对俺说是入股分红的,利息高于银行,按时兑现。谁知道,后来说话不算数了,钱也要不回来了,像俺这样的老年人还有很多呢,这些钱都是俺们多年积攒下来的养老救命钱呀。”
  其他多名受害人也告诉接待民警,他们每个人被黄某某骗取几万元,这些钱中有的是子女给的零花钱、孝敬钱;有的是卖粮钱、卖菜钱、治病钱、买药钱等等。
  泗县公安局于2021年3月23日正式立案,成立专案组。 
  模仿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专案组调查得知,黄某某,1953年生,是泗县黄圩镇人,时任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分社、某农机专业合作社、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另外他还是安徽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名下拥有多个企业。
  2021年9月30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黄某某被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21年11月5日,经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泗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经查,黄某某模仿某银行的柜面,又仿照某银行的存折小本,在未能取得金融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于2014年4月22日,在泗县黄圩镇注册成立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分社,以年息13%为诱饵面向社会吸收存款。根据泗县警方统计,自2015年至2020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计9108786元,返还本金114000元、利息共247900元,涉及非法吸收111人存款。
  经查,非法吸收的资金被黄某某挪作他用,大多用来投资沼气新能源项目。后来因为没有更多资金投入,项目停滞,资金链断裂,致使非吸受害人的投资款无法取出。
  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柏立席周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