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I02-03版
发布日期:
听证会开到了“家门口”
  本报讯“原来野猪、獾子都是国家保护动物,随意捕杀是违法的,感谢检察官上门为我们普法,否则,违法犯罪了都不知道。”潜山市水吼镇三里村村民如是说。
  为提高人们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关注和保护,11月25日,潜山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因案发地位于生态资源丰富的水吼镇三里村,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该院将听证会场设在该村村委会。
  听证会前,潜山市检察院在村民广场通过横幅、摆放展板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介绍各类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杜绝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滥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行为,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9月17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捕获野猪一头,并与附近村民分食了部分野猪肉,野猪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物种,方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但鉴于方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检察官依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认真听取介绍后,就本案事实、证据、情节分别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潜山市生态资源丰富,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较多,非法狩猎案件呈高发态势,今年以来,潜山市检察院已受理13件15人,此类案件多发主要原因是群众法治意识淡薄。该院走进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方便群众,更是为了进一步引导大家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意识。
  “如果有野猪、獾子等破坏农作物需要捕猎的情况,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批,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利益,杜绝私自捕猎。”检察官在向村民释法说理时说道。储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