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8日,一头重200余斤的野猪闯进潜山市区一居民家中。危急时刻,警方及时赶到现场将其击毙,有效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快来人啊,我家进了一头野猪,你们快安排人来啊!”12月8日晚9时,潜山市一名群众报警称位于某大酒店旁的家中跑进一头野猪。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特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误入居民家的野猪极为狂躁,在居民家中四处冲撞。为避免野猪伤人事件的发生,警方决定现场将其击毙。
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民警疏散群众之后,选好射击角度,一枪命中野猪,随后又补射一枪,成功将野猪击毙。
警方提示,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受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随着自然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入侵人类居住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市民如果遇到野猪千万不要激怒它,尽量远离,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周菲菲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