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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对“私人定制”化妆品应定制式监管
  “一人一方,‘定制’专属你的美白霜。按你的要求,解决问题。”某购物平台上,一位主播这样介绍其销售的“私人定制”化妆品——美白霜。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宣称“私人定制”的“特”字号化妆品在网购平台和一些直播间异常火爆,卖家通过定制化的方案、有针对性的配比以及所谓的惊人效果,让买家“激情”下单,而至于其是否获得相关的行政许可,很多卖家绝口不提。(12月28日《法治日报》)
  “私人定制”化妆品看似个性化营销服务,满足了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实则隐藏着不少风险和隐患,也违背了化妆品监管规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特殊化妆品必须经药监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企业针对某一种特殊化妆品办理注册时需要提交的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样稿、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等都是固定适配的。企业在生产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应按照注册情况保持产品相关参数的稳定,而不能随意变更产品参数。显然,“私人定制”化妆品已经不是注册的产品。当然,有些商家出售的“私人定制”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但普通化妆品在上市销售前也需要向药监部门备案。
  无论商家出售“私人定制”化妆品的成品,还是出售“私人定制”化妆品的半成品、原材料、配方等,均违背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的行为。
  值得警惕的是,游离于注册许可、备案审查、国家标准以及产品检验、安全评估之外的“私人定制”化妆品,尤其是由消费者购买原料、配方、工具后自制的化妆品,很容易出现配料搭配不合理、操作偏差、环境污染等问题,从而影响到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带来危害。
  化妆品直接用到人的身体上,“私人定制”化妆品的危害和风险不容小视。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应对“私人定制”化妆品强化“定制式监管”,对商家出售“私人定制”化妆品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并辅以失信惩戒措施,倒逼商家守住底线,规范营销行为。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不盲从、不迷信“私人定制”化妆品,尽量选择正规企业、正规品牌的化妆品。李英锋/文沈海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