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其中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12月29日新华社)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有关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案件共80528件,同比增长43.4%。其中,教培机构频现跑路及退费风波成为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
对于培训机构收费,早有文件规定。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指出“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如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意见,在重申上述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参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单张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预付凭证)限额5000元的规定,新增了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此举统筹考量了家长支付能力、机构运营成本、资金安全风险等因素,旨在防止一次性收费过多增加资金风险和家长负担,从而最大限度避免隐患,维护家长利益。
不过,若想政策善意照进现实,还要防止培训机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3个月或60课时的规定早已有之,但一些培训机构超标准收费却是公开的秘密。培训机构往往事先提高课时单价,然后以“一次性交全年费用直减”“缴费越早,优惠越多;缴费越多,优惠越大”等为噱头,诱导家长提前缴费、超期缴费。家长虽然明知培训班收费不合规、有风险,但为了享受更大的优惠力度,往往和培训机构达成某种默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规范培训机构收费,保障资金安全,就必须斩断这种灰色利益链,一方面,提高培训机构的违规收费成本。前不久,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期待办法早日正式出台,让违规培训机构“偷鸡不成蚀把米”,不敢随意逾越边界。
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培训机构违规收费,不能成为心照不宣的游戏,必须鼓励大家主动站出来举报。今年2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提出“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细化奖励和保护措施,让消费者不被培训机构的小恩小惠收买,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投诉举报,向培训机构的违规收费行为说不。□张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