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
“发毒誓”不如“靠法治”
  □樊树林
  在河南新乡,有网友发现一景区内,部分入驻商户门口贴有毒誓承诺书。这些毒誓承诺书上写道,“如有虚假,愿厄运缠身,一生无一日安宁”“如有虚假,愿遭报应”“如有不符,甘愿此生穷困潦倒”“如有虚假,甘愿后半生沿街乞讨”……据了解,这些毒誓承诺书是景区要求食品作坊写的。(1月9日九派新闻)
  靠毒誓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会灵验吗?这是根本不靠谱的事,是唯心主义而不是唯物主义。这家景区竟然“穿越”到蒙昧洪荒时代,堂而皇之让食品作坊签订毒誓承诺书,真有点令人哭笑不得的既视感和滑稽意味。
  “人在做,天在看”——这是古代人普遍具有的朴素的道德观念。在群众的心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举头三尺有神明,你做什么事上天有一双眼睛盯着你。
  古人因为相信鬼神,更相信冥冥之中的报应,因此对毒誓煞为重视,也愿意相信。然而,时过境迁。随着人们对世界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待“毒誓”也有了客观的认知,尽管发誓后心里会有些芥蒂,但绝大多数人已经认识到誓言里的事情不会那么灵验,否则背信弃义、劳燕分飞的事情还会层出不穷吗?
  无可置疑,景区工作人员让作坊主签订毒誓类的保证书,是规范景区食品管理、约束违法行为的手段,目的在于用“恶有恶报”的后果来约束大家的行为,最大限度确保景区的食品卫生,提升游客的情感体验。
  然而,目的正义不能代表程序正义。
  马克思说:“有30%的利润,人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就会践踏人类良知;有300%的利润,就会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去为之……”其中蕴含的道理非常浅显易懂,就是在利润面前,“良心”是靠不住的,“自律”也很有局限性。
  如果寄托于以“毒誓”杜绝商家“发黑心财”,只能算是一种心理安慰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杜绝食品作坊的不法行为还得靠法治,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业主进行处罚,让他们付出更大的代价,只有如此,作坊主才能对食品安全敬畏,才能做到“不欺暗室”,真正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