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肥东县司法局经开区司法所通过摸排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中的困难户,结合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对8名特殊对象开展了困难救助。
矫正对象王某身患重病,该所连续几年对其进行了救助;刑满释放人员叶某,在监狱改造12年,回归社会后无家可归,该所多方联系到其亲生父母,并给予其困难救助1000元用于购买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其有房可住,目前叶某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肥东经开区司法所将继续把救助帮扶工作做实做强,通过临时救助、协调社会保障、技能培训、提供心理辅导及就学帮扶,有针对性进行必要的教育帮扶,解决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
袁长森陈超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