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与服务保障水平,肥东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近三年县级财政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村级组织建设。
城市社区按每个社区10万元、另每名党员200元标准配套基层党建活动经费,城市社区每个社区由市级财政承担5万元;农村社区按党员数分别补助5万元、4万元、3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近三年累计投入基层组织建设补助资金3900余万元。三年来,共投入70余万元补助村干部学历教育,投入乡村振兴工程50余万元。
明确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开支范围,资金使用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禁挤占挪用。肥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督。葛冠华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