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是行政检察的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司法公正能否得到切实保证。”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星锐冲焊厂质量改进主任工程师程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程韬代表关注到最高检报告中的这样一组数据: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3万件,是前5年的7.2倍,采纳率98.9%。
“每一个数字背后不仅是一起案件的办理,更是一个问题的解决。”程韬代表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特别强调以“我管”促“都管”,推进诉源治理。在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职能部门履责缺位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并针对行政审判、行政诉讼执行中存在的同类错误或行政执法、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监督纠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监督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将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守住了司法这道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程韬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可以继续加强大数据信息的应用和探索,进一步为行政检察监督赋能,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向主动、由办案向治理转型升级。吴贻伙刘亭亭吴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