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政府第1次全体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4月23日,《工作规则》在省政府网站全文发布。工作规则提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有诉必应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要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政府履约践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有诉必应。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办理《民声呼应》反映的问题,优化“省长信箱”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把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领导同志要阅批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各种节会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兼任部门负责同志的参加本部门会议除外。
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未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请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出席。全省性会议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一般不越级召开,凡召开到市以下的须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
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各种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节会及各类论坛等。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纳入预算管理。
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据《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省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不得有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省政府领导同志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省政府组成人员代表省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