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日,有游客通过微博账号投诉称,当天下午在黟县宏村游玩时,遭宏村某餐馆设置就餐最低消费的不合理对待,其认为商家此举违反相关法规。了解到这起投诉后,黄山市市监局、文旅局和黟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5月3日,黟县市监、文旅部门带着商家登门向该投诉游客道歉。对商家涉嫌违规行为,市监部门已立案调查。
据该游客投诉称,这次“五一”小长假在黟县待了五天,前几天怕人多都宅在舒适安静的乡村客栈,月2号下午觉得人会少点,一家三人(含一位8岁小朋友)来到宏村景区。下午四点,进入宏村月沼的一家餐馆的二楼观景位喝茶,被告知可以喝到五点,然后点了两杯茶共80元。到了下午五点,店家说是饭点了,该游客表示愿意在此就餐,并点了三个菜共164元,但服务员说有最低消费,要满200元。此后,因商家拒绝提供餐饮服务,傍晚六点半左右,该游客一家离开。
这名游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单方面设置最低消费属于违法行为,且商家并没有在招牌或菜单上明示有最低消费条款。在投诉帖中,这名游客@了多家相关机构与部门,希望对此事予以调查。
5月3日,黄山市市监局、文旅局以及黟县相关负责人称,了解到网上这一投诉信息后,高度重视,黟县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置。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迅速责令商家向游客电话道歉,随后有关部门又带着商家登门向游客道歉,商家表达改过诚意。同时,黟县市监部门已对商家这一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处理。
5月3日下午,投诉游客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已带队和商家一起来到其住宿的民宿,当面沟通,商家致歉,稍后会整理沟通内容在微博进行回复。5月3日晚,这名投诉游客在网上更新了此事最新处置情况,对黟县市监和文旅部门的快速响应点赞。值得一提的是,这名游客主动称,此事算翻篇了,还配了几张宏村月沼的风光美图加以宣传。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