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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引争议,根在权力错位
  □丁慎毅
  近日,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一事在当地引起热议。5月18日,南宁市政府连续发布两则公告,宣布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出台优化道路停车收费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合作备忘录》;5月21日,南宁5名干部因“法院与国企签合作备忘录”停职,同时,全市当天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5月21日中国之声)
  根据网友反映,中国之声记者梳理了关于慧泊停车收费的反对意见:收费不亲民,乱画线;道路拥挤,电动车要跟机动车抢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外,引发争议的还有,有车主竟欠缴停车费高达几万元,有车主停车一宿被收90元,更让大家想不通的是南宁连电动车、自行车都要收费。
  公共道路的所有权归全民所有,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费,应当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公司,作为南宁市国资委间接100%控股的国有企业,即使由政府授权收费,所收的也只能是服务费。遗憾的是,更新于2022年11月30日的《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并没有这一收费项目。这意味着南宁市慧泊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并没有进入财政渠道。
  目前慧泊公司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几乎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公司运营,这是否存在以垄断地位排挤其他市场主体而带来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尽管不同地段可以根据车流量设置不同停车价格来调节,但权力在政府而不在企业。同时,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显示,法院对慧泊公司诉讼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执行。这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慧泊公司客服表示,对使用道路停车位未按规定支付而且拒不补缴的,依法纳入信用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国企有这个权力吗?
  国企固然是政府代管的企业,但企业运行要按照市场规则来,行政之手和市场之手的边界必须明确。靠停车费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就像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在调研时所说,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出台优化道路收费标准的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也像南宁市民所说,谁有这个权力来收这个费,这个费用是放到哪里去,市民应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