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无处不在,“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国内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5月29日《成都商报》)
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步行过马路时从不玩手机的受访者仅占27.8%。国外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当行人玩手机通过道路时,平均速度会减慢16%至33%,大脑也会减少接收周围环境的信息,事故发生率大幅增加。2018年,美国安全协会在一份报告中称,有6227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这是1990年以来行人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年。其中,智能手机的大量使用,是导致行人死亡的原因之一。基于此,已有多地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以此维护交通安全,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如河南立法规定,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尤其是随着短视频的兴起,加速了“低头族”群体的扩张。毋庸讳言,“低头族”的负面效应日趋显现。比如,公交车上玩游戏,等红灯时看短信,过马路时刷视频,这些不分场合、随时随地低头玩手机的“低头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特别是,随着马路“低头族”越来越多,引发的车祸也随之增多。前不久,在湖南岳阳,便发生了一起因为妈妈只顾着看手机,导致2岁女童被车辗死的事故。“低头族”已成马路安全又一新生隐患。可见,多地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具有实际意义。
换言之,对马路“低头族”就该亮“红灯”。然而,治理马路“低头族”,仅有地方立法显然不够。我国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增加禁止走路用手机等条款,并明确处罚标准。这既是一种惩戒,更是一种提醒。只有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在道路上放下手机,减少安全隐患,才能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