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150个,收货一数只有86个。”近日,北京市民李女士在社交平台吐槽称,她无意间用“数垃圾袋打发时间”,却发现“货不对板”的秘密,商家宣称150个垃圾袋,实际到手缩水近一半。(7月6日《法治日报》)
所谓定量包装商品,是指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李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都遇到过类似问题:声称500根一盒的棉签,到手一数少了88根;标注50片的纸尿裤,只有38片;号称100抽的抽纸,实际少了近四分之一……此类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似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已涉嫌消费欺诈,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考虑到测量设备不够准确、测量方法不够完善、测量操作人员业务能力不一,以及天气、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允许定量包装商品有些微“斤两不足”,但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也就是说,定量包装商品实际误差,应当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属于“缺斤短两”。
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薅消费者“羊毛”,必须依法整治。
首先,要从源头上遏制“缺斤短两”。市场监管等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对定量包装商品开展计量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工作纳入日常自查环节,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都要求具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对没有计量检验报告的商品,不允许对外销售。
其次,对市场上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依法予以严惩外,责令给予消费者三倍赔偿,从而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让不法商家得不偿失,付出“痛”的代价。这样,倒逼生产和销售企业增强企业计量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内部自我监督抽查,以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准确性,杜绝“缺斤短两”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此外,消费者也要主动学习有关计量法规知识,学会如何识别商品外包装的标注,如何使用计量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之,绝不让商家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且没有任何的可乘之机,此类“缺斤短两”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丁家发/文沈海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