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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拍黄瓜”许可,让监管更接地气
  □木须虫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7月13日《工人日报》)
  “拍黄瓜”等制售凉菜被举报处罚,饱受争议,诟病已久,却时有发生,陷入“于法有据”但又“于理有违”的怪圈,反映出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与餐饮经营市场服务之间的偏差。
  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餐饮的许可,将“热食”与“冷食”的制售分开为两个经营范围,允许经营作选择题。但是餐饮经营大多数情况下,都很难严格区分。如,在夏季消费者点几个冷菜佐餐,符合大众的消费习惯,同时,一些凉菜做起来也简单轻便,如拿条黄瓜洗净拍几下,加点蒜末和香油,立等可取。即,餐饮经营“热食”为主,而“冷食”则是不可或缺的补充。
  二是针对餐饮“冷食”制售许可的条件过高,如对操作间面积的要求、设施设备的要求,超过了很多餐饮尤其是小餐饮门店经营的实际,成本比较高,因此相当多小餐饮门店在办理许可时,都有意无意绕过“冷食”制售经营。而事实上,小餐饮像“拍黄瓜”之类的“凉菜”,即制即食,没有原料贮存、过程加工、成品包装、卫生存贮等繁琐的过程。而专门的“冷食”安全把控的要求,对其而言相当于是“高射炮打蚊子”,溢出了基本食品安全保证的需要。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述两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调整,一方面是弱化了餐饮经营许可中“热食”与“冷食”的界线,进一步校准了监管的偏差;另一方面则是降低了餐饮经营中制售“凉菜”相应食安条件的门槛,让监管更接地气。此举既是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细化,也是餐饮行业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在保证餐饮基本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餐饮经营的法律成本,减压减负,有利于优化小微餐饮企业营商环境,激发活力,刺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