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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今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分别为20094元/月和4019元/月;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
  本报讯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下限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
  自2019年5月以来,我省按照国家规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数据确定当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3年,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加权计算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我省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
  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其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选择抵扣2023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退回。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例如:甲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19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2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下限的影响。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19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4019元/月。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1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094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20094元/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