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瓜保熟吗?”如果你经常逛各类互联网社群论坛,对于这句台词一定不会陌生,这句台词已经成为一个流行梗,被做成了各类表情包,也是B站鬼畜视频的一个素材,但这句台词引发了一场官司。
9月25日上午,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这瓜保熟吗?”台词来源于电视剧《征服》片段,该片段中,著名演员孙红雷饰演的刘华强一角向瓜摊老板问出了这句话,而后将瓜摊老板杀害。睡神飞工作室做了一款名为《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的小游戏,游戏大致内容是买瓜人和瓜摊摊主对抗,玩家作为瓜摊摊主使用道具、召唤帮手来进行攻击对抗。这是一款塔防类游戏,游戏中买瓜人的人设为“社会混子”的负面形象,并使用了“你这瓜保熟吗?”台词声音,游戏开发商和供应商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被孙红雷告上法庭。
原告方认为,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设计该款游戏,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犯。另外,该款游戏中自己的人格元素被塑造成了在社会上打架、寻衅滋事的坏人形象,其人格尊严未被尊重,客观上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犯。基于上述理由,原告请求判令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但是被告方游戏公司并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孙某作为影视剧演员,该项权利应为表演者权。关于孙某是否有权就他人使用其影视作品主张声音权益和一般人格权侵权,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不同意见,此外,游戏公司方面也对游戏视频的声音是否具有识别性,构成对孙某声音权益侵害以及游戏角色是否损害原告人格形象持有不同意见。25日,因合议庭争议较大,法院决定改日宣判。
影视剧片段有版权,不能随意剪切二创商用,这一点并没有什么争议,但演员表演的一段影视剧台词能不能受到版权保护还是颇有争议。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民法典》第1023条第2款规定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实际上也就是承认了声音属于一种独立的新型人格权,在权利保护层面,或应参照肖像权的保护模式,以防止其被混淆、滥用、冒用、不正当使用,损害声音主体的声音权,甚至名誉权。而像“这瓜保熟吗”这样的影视剧台词名场面是体现了表演者个人特点的,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台词和声音的结合亦属于表演者的作品,因此,影视剧台词声音权归属表演者。赵良善认为,既然《民法典》规定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那么若使用方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的,则构成侵权,需向权利人即表演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若最终成都互联网法庭亦认定游戏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孙红雷影视剧表演中的台词片段属于侵权行为,游戏公司方面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同样值得关注。进而言之,目前影视剧的版权保护期限是五十年,那么播出已超过五十年的古早影视剧台词表演能不能算进入公版成为公共资源?这起案件最终的判决将会对类似的案件产生指导意义,或对影视剧行业也产生一定影响。扬子晚报记者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