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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村委会出钱鼓励找对象,这个“闲事”管得好
  近日,网传一份题为《相家庄村关于对本村男青年介绍配偶的红娘的激励办法》的文件,文件显示:凡给我村男性未婚青年介绍配偶并最终结婚的红娘,村委会给予1000元介绍费予以奖励。陕西省宝鸡市相家庄村一名村干部证实上述文件属实,明年实施。据报道,宝鸡市石鼓镇政府证实这一通知属实。至于奖励费,该村干部称,这笔钱系村里集体资金所出,出台办法前村民代表一起开了会,大家一致同意。(11月26日《成都商报》)
  婚姻状况如何,小到关系个人生活幸福,大到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如果一个社会结婚率偏低,离婚率又偏高,就不再是简单的家事。结婚率与出生率息息相关,大量适龄青年没有结婚,会直接影响未来人口的持续增长,影响社会经济长远发展。“谁来继承我们的事业”是每个人都必须正面回答的问题。
  造成单身有主动选择,也有被动接受的因素。尤其在广大农村,男多女少的性别结构差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农村男青年在婚姻选择中处于被动地位。加上受传统婚俗习惯的影响,在自由恋爱和网络交友难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依托亲戚熟人介绍,为那些苦于找不到对象的单身男女牵线搭桥,不失为一种理性而现实选择。农村红娘长期从事婚姻介绍,手中握有大量资源,在熟人社会中具有极强的发言权和影响力,通过奖励的方式让其发挥最大作用,符合农村基本特点,对提供一个适婚男女更多结识的机会,助力婚姻关系的达成具有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红娘还可以充当婚恋规划师和情感指导师,对长期单身青年步入婚姻殿堂,可提供关键助力。
  既然单身现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就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出台对红娘的奖励政策,让其在解决未婚男青年的婚恋上发挥更大作用,不失为主动作为的生动实践,应受到鼓励和提倡。
  或许有人认为,婚姻与否属于个人自由,其他人不应干涉,涉事村委会出台此类政策属于“管闲事”。然而,从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服务出发,这样的“闲事”管得越多越好。
  从政策本身来看,相家庄村出台奖励红娘的措施并未干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相反给予的是人性化的关怀,体现的是面对当前农村婚姻难题时,民间通过自治的方式主动寻求解决之道。这有助于激发基层自治的活力,也有助于发挥每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形成多元解决现实问题的路径。
  事实上,相家庄村并非奖励红娘举措的首创者,此前河南省武陟县乔庄村、陕西的安康市岚皋县也曾采取过类似举措。一个机制能够被不断复制和扩大,证明其效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值得普及与推广,让更多单身青年从中受益。当然,也只有从公共服务与基层治理的角度去理解,才不会曲解了好心,让判断与评价偏离方向。□前度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