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志愿服务时长被当成了商品“买卖”,并被明码标价,有的还打出了“298元一个项目,可积累8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广告,还有的晒出成功操作累计时长的截图,来标榜自己真实可信。(12月5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应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参加志愿服务是一个人品行高尚的体现。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和爱心开展志愿活动,真实、诚信地向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服务,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而买卖志愿服务时长则是破坏诚信的行为,无疑是对志愿精神的亵渎,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久前,四川省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四川青年志愿者协会通报了多起志愿服务违规案例,其中志愿服务时长弄虚作假的占大多数。比如,某高校学生盗取志愿平台账号,依托网络平台贩卖志愿服务时长,从中非法牟利;某县级团委下属组织为应对工作考核,违规发布虚拟活动,恶意刷取志愿服务时长。通报明确指出,贩卖志愿服务时长系违法行为。
买卖志愿服务时长,损害志愿服务形象,更让那些真正付出劳动的志愿者寒心。正如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监事长张凌霄表示,当公益变成了谋求个人私利的一种交易,甚至把它当成了一种生意,这种行为一定是对整个志愿服务环境的一种破坏。因此,对于买卖志愿服务时长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强化全链条监管打击、全系统协同共治,切实堵塞各种漏洞。
网络平台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内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过滤、屏蔽涉嫌贩卖志愿服务时长的商家,并对违法交易的商家施以相应的惩戒。有关部门也应完善监管措施,对类似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对涉事商家及信息发布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而且要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
志愿服务时长在网上被明码标价贩卖的情况,也暴露出志愿服务项目发布不规范、志愿平台把关不严的问题。对此,北京制订《志愿服务项目发布规范》,明确要求不属于志愿服务的活动,不得进行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平台坚持定期审核,加强过程管理,诸如实行志愿服务开始和结束两次手动签到,防止出现蹭时长等行为。
志愿服务造假,或许能蒙混一时,但假的终究是假的,一旦被发现,势必受到相应处罚,还有可能记入个人档案。这也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志愿服务无“捷径”可走,切莫为了时长输了诚信。付彪/文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