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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演唱会上的“舞蹈片段”遭恶搞
“二创”视频 玩梗边界在哪儿
  最近,林俊杰在演唱会上的舞蹈片段被网友恶搞,引发了网友热议。林俊杰的回应以及关于“二创”度的问题、恶搞是否也该有底线等话题,也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争议和探讨。业内认为,允许“二次创作”,但不可无底线地恶搞,在娱乐的同时也绝对不能越过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相关短视频平台也应该负起监管的责任,摒弃恶俗,推广积极向上、正能量的作品,才能营造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网友恶搞演唱会舞蹈林俊杰回应:不好笑不尊重
  网友恶搞林俊杰在其演唱会上表演《不死之身》时的舞蹈,将其配上《红高粱模特队》《好汉歌》等背景音乐,收获了不少流量和关注。甚至连歌手胡夏也在抖音发布了跟跳视频,很快又删除。
  随后林俊杰在社交平台发表几句英文疑似回应:“如果你只是想通过在表演片段上加上奇怪的音乐来获得快乐下次请不要来我的演唱会”。并表示不好笑、不尊重。
  对于这样的恶搞以及林俊杰的回应,网友们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这种“恶搞”仅仅只是一种娱乐,明星在被“玩梗”的同时也获得了流量,因此没必要较真。也有网友认为,玩梗要适度,不能越过道德、法律的边界,所有明星都有权利拒绝恶搞的冒犯。
  还有网友分析了此次事件林俊杰如此义正词严的回应,原因在于这首歌是恩师林秋离先生写的词,林秋离先生去年年底刚刚离世。并且,梗的热度过高已经影响到了演唱会,演出时每到这首曲目台下观众就会哄笑,严重影响到了舞台效果。
  明星被“恶搞”成常态业内:恶意攻击就该维权
  其实,明星被“恶搞”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张学友的表情包被P成“熊猫头”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蔡徐坤被玩梗出现无数恶意的恶搞视频,葛优的“葛优瘫”表情包一度成为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
  面对网络上的恶搞,明星们所采取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张学友公开说欢迎大家使用自己的表情包,并在演唱会上自己模仿。蔡徐坤向恶搞视频的制作者发律师函,反而遭到网友更强烈的恶搞攻击,最后主动在节目上无奈以此调侃。
  在知名经纪公司带过多位艺人的经纪人王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团队一般不会去选择为艺人营造一个被恶搞出来的人设,并非像网友们所想象的那样是明星团队自己策划的“阴谋论”。在他们看来,大多数情况下,玩梗、调侃乃至恶搞,是网友之间自发的,碰巧热度很高,公司和艺人都看到了,如果无伤大雅,就不会有所行动,甚至还可能去配合做一些升级。
  另一方面,有些艺人可能确实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处理类似的问题,但是选择隐忍,并不代表没有用法律手段去维权的能力。早在2021年,林俊杰就曾将一位恶搞自己的up主告上法庭,涉事视频已被全部删除。葛优也曾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庭,涉及案件中,葛优胜诉率达99.6%。张艺兴也在前不久“告黑”成功,涉事账号被判侮辱罪。
  不可越过道德法律底线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
  如今,将公开作品或演出片段进行二次加工创作,获得幽默或讽刺的效果,已经成为互联网上重要的“网民自制文化”。不光是明星,很多影视剧也存在被恶搞的情况,但这类创作的边界,一直处在模糊的区域。一些带有恶意的二创视频,不仅忽视了他人的感受,也一定程度上“杀死”了长视频。
  在网络上,二创视频和玩笑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曾经担任知名歌手经纪人的樱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艺人应当有最起码的说“不”的权利。“玩笑是要双方都觉得有趣才算玩笑,每个人觉得受到冒犯的底线都不一样,并不是说我们从现在开始上网不许玩梗,而是要让艺人也有说不喜欢的权利,我们不要一看到艺人的拒绝就‘破防’,艺人行使自己表达感受的权利也并不代表要从网友那里争些什么,尽管互联网有它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该忘了人与人之间交往最基本的礼貌。”
  而“玩梗”如果已经突破了边界,成了恶意攻击,法律则是最好的武器。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刘力飞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以林俊杰演唱会视频被恶搞为例,林俊杰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受到了侵犯。此外,林俊杰在演唱会上演出的舞蹈及歌曲是作为一个整体艺术创作作品而存在的,但恶搞视频将歌曲去除,整体歌舞作品被改得面目全非,这其中也涉及到对作品著作权的恶意侵犯。刘力飞律师建议,艺人在遇到类似的侵权情况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要求视频平台将侵权视频下架处理。同时,如果视频播放平台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对相关侵权视频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及审核义务,或者在被侵权人通知后仍未及时将侵权视频下架,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