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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不能让车主“裸奔”
  日前,在广东省清远市,一辆理想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尚在调查阶段,理想汽车就公开发布行车记录仪视频,并配文称:碰撞前3秒,车速达到178km/h。
  对此,网友显然不太买账。有人质疑:车企公开发布行车记录仪视频,是否涉及侵犯车主个人隐私?行车记录仪视频如果任由车企处置,我们买的究竟是智能汽车,还是有四个轮子的“监控”?
  毕竟,个人隐私被泄露,现在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先来谈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车企到底有没有权公开车主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李凡律师打了个比方:行车记录仪就像手机,所有权属于车主,录制的视频属于私密信息。即便视频被存储到了云端,车企未经授权直接传播,也属于侵犯隐私。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特意强调了四个字:未经授权。
  因为智能汽车在出售及使用时,买卖双方通常会签订相关协议。这其中如果针对信息的传播权进行了明确,那么问题就将变得复杂。
  购买某款智能汽车的J先生表示,他购车时并没仔细阅读相关隐私协议,也没注意到其中是否涉及信息传播的条款,只是在销售的指引下签字,或是不断地在车载屏幕上按下“同意”。
  然而,车主“无意识”,并不能作为车企如此作为的理由。退一万步说,哪怕车企真的在隐私条款中“加塞”涉及信息传播的内容,车主也可正当维权。
  这又涉及一个法律概念: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举个例子:我们买保险的时候,合同常有一本书厚,那么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霸王条款”,卖方就要通过手写誊抄或者字体加粗等方式,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买方尽到提示义务,否则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相关条款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由此可见,在此次事件中,理想汽车如果想要摆脱侵犯隐私的质疑,最好的方式就是拿出车主明确授权的凭证。
  跳出事件看事件。理想汽车公开发布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背后,其实暴露了智能汽车厂商掌握车主隐私的事实。
  这就产生一个让人有些头疼的问题:我们在驾驶智能汽车时,是否必然面临隐私被泄露的风险?
  不可否认的是,数据是驱动智能的底层逻辑。智能汽车之所以比普通汽车更懂你,是因为它通过摄像头、传感器等联网上云装置,积累掌握了你的隐私数据。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为便利,让渡自己的隐私数据?选择智能汽车,某种程度上,就是选择“裸奔”?答案当然不是那么简单。
  隐私数据是个中性概念,就像一把刀,评判它是切菜还是伤人的关键,是我们使用它的方式。
  既然智能汽车厂商不可避免地要收集车主的隐私数据,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那么我们的解题思路就应该是:如何尽可能地扬长避短,平衡隐私保护和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有法可依是必须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都为保护智能汽车用户数据隐私,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普通人保护数据隐私的意识与能力往往相对有限,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主动担起相关责任。
  比如,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汽车数据安全制定的法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白纸黑字写明,汽车数据处理者违反规定,由省级以上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另一方面,要探索相关技术模式,让隐私数据在不落地、不留痕、不存储、不传输的基础上,进行虚拟整合,从而实现隐私数据的“可用不可见”。
  其实,这在一些城市建设的数据交易所中,已经有了落地的实践。他们依托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使数据使用方能在无需获得明文数据的情况下,获取数据的使用价值。
  总而言之,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存在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有的只是利弊之间的权衡选择。
  据“安徽时评”微信公众号方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