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你加班了吗?能挣到多少加班费?这些钱真能拿到手吗?上海市人社局日前公布了2024年“加班工资版”日历,受到“打工人”的追捧。
节假日谁不想放松一下身心,陪陪家人?但由于实际工作需要,有不少单位,仍需要有人在岗。既然有些加班是必需的,那加班工资也是必不可少的吧?根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例如,元旦当天安排员工加班,就得发放3倍工资。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许多企业员工节假日加班,拿不到或不能足额拿到加班工资。可见,上海人社部门公布的2024年“加班工资版”日历,虽然令人眼热心跳、充满期待,但对于许多加班者来说,加班工资可能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长期以来,一些用人单位一边要求员工加班,一边却对相关法律法规漠然视之。从法律上来说,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但在劳动关系中,员工和用人单位的话语权很难对等,“拒绝加班”也就成了纸上权利。
加了班,又拿不到足额的加班工资,怎么办?从理论上来说,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法律维权这条路并不好走。这一方面要求员工能提供加班证据,另一方面也迫使员工与用人单位撕破脸。即便员工打赢了这场官司,要回了加班工资,等待他们的可能是卷铺盖走人,丢掉饭碗。
所以,期望劳动者自己维权,可能非但讨不回公道,还会失去更多的权益。这就加剧了一些用人单位的不守法。企业漠视法律,员工无能为力,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的及时介入。也就是说,光公布“加班工资日历”远远不够,更须做好“监督落实日志”。
换言之,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关键是相关部门在监管和执法上要提前作为,不能消极地坐等劳资纠纷闹上门。
特别是在节假日,对企业的加班行为,亟待进行规范和监管;对于克扣加班工资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让这种“潜规则”肆意伤害劳动者。据“安徽时评”微信公众号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