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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静 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法


  有数据显示,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全社会应当积极看待老年人,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陈静表示,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已有雏形但还未健全,存在服务设施、机构、人员和资金要素保障不到位、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因此今年全国“两会”上,陈静准备了一份关于制定养老服务法的议案,“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项的养老服务方面的法律,难以满足全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建议尽快制定养老服务法,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陈静表示,养老服务法要强化政府主导职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遵循统筹发展、保障基本、市场运作、普惠多样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建立与社会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还要突出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责定位,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陈静建议,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引导个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参与养老服务,强化家庭履行养老义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在规范养老服务方面,陈静认为,应当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机构养老服务,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比如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支持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养老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的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相结合工作机制、支持“养中设医”和“医中设养”、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病)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