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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墨历史上的“程方之争”
□洪锋
  因为程君房在《程氏墨苑》结尾写了篇《续中山狼传》,将方于鲁比作忘恩负义的“四狼”之一,这让晚明徽墨历史上的“程方之争”多了些许戏剧色彩。而面对程君房批判,方于鲁基本上选择了“沉默不语”,是顾忌到师承关系,还是真的理亏?关于程君房和方于鲁之间的纠葛,同时期的文人名士也多有各自的观点和看法,他们留下的文字里所看到的“程方之争”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一
  程君房在《墨苑自叙》和《续中山狼传》中分别提到了方于鲁的忘恩负义以及其制造假墨欺世盗名的行径。
  我们在上文中提到,方于鲁耗尽父亲遗资贫病交加回到徽州,托人找到程君房谋口饭吃。学者曾从当时方于鲁写给族人方用彬的三封“求助信”推断方于鲁投入程门的时间。这三封信一封是借钱,一封是拿东西当钱并且讨价还价,第三封则是求同住以节省住宿开支。其中,第二封信收信人曾批注“四十五年正月十九日去文二两”。这里的“四十五年”当是嘉靖四十五年(1566)。可见方于鲁当时生活十分窘迫,与其“所席父遗资,挥斥殆尽”的背景比较契合。
  但方于鲁是否就是1566年投入程君房门下的呢?程君房嘉靖四十三年(1564)就已经去北京国子监求学,并经他同学赵鹏程印证,1564~1567年他们两人一直在北京求学,“自甲子至丁卯,两人日夕过从,情逾兄弟。”可见方于鲁投入程君房门下并非在1566年,毕竟程君房在《续中山狼传》中用了大段文字,描述了他初见方于鲁时的情景。
  从这些材料不难看出,程君房可能参加了嘉靖四十四年(1565)、隆庆二年(1568)两次科举考试不第后回乡。程君房见到方于鲁并聘其为“记室”应该发生在1568年甚至以后的事,只是当时的方于鲁生活的贫穷状态较之1566年更加不堪了。
  另一方面,程君房的同学赵鹏程曾说,1571年时,他又在京师遇到了程君房,当时程君房也在准备科考。这一年,赵鹏程考上了进士,但程君房仍然名落孙山。从这个时间来判断,1571年程君房再度入京,可能正是拜入程君房门下的方于鲁媒娶程君房贴身侍妾的时候。这从《续中山狼传》中的描述不难看出:“会余将入都,命内子遣一侍儿。于鲁向居余门,闻其美丽,阴令子嘉树赂媒者,托以他人,辗转媒娶。”
  程君房可能还参加了万历二年(1574)的科举考试,之后回到故乡,得知方于鲁的所作所为后,将其告上衙门,最终拆散了方于鲁和其侍女的婚姻,并将方于鲁驱逐出门。
  1568~1574年,六年时间在程门专研制墨,也成就了方于鲁在制墨业上的技艺和名声,这为此后《方氏墨谱》出版及方墨进贡内廷打下了基础。
  
  从1592年程君房捐资购得一个从九品的鸿胪寺小官来看,即便是在方于鲁被逐后,程君房还是一心扑在科举事业上,谋取功名从来都是他人生中的重要砝码。以至于方于鲁突然在制墨业上大放异彩,甚至“独占墨名”时,他有些措手不及。
  程君房在京师做官的那年,还和方于鲁有过一次交集。按照程君房在《墨苑自叙》中的说法,方于鲁“资亡而故态见,复贷市人金”。因为欠钱没办法归还,逃窜到了京师。程君房得知后,“捕而执之,递遣以归”。方于鲁媒娶程君房贴身侍女以及程君房听闻自己身陷牢狱,方于鲁也参与了陷害,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让程君房将方于鲁列入了“中山狼”序列之中。但在入狱前写就的《墨苑自叙》中,程君房更多的篇幅是在写方于鲁制造假墨、欺世盗名的情况。
  按程君房的描述,方于鲁制墨就是“窃其时名……人中则无有品号”,以至于“诡制赝墨,以罔市利”“货日伪而价日高”。程君房对此也十分自责,发出了“余重自咎,术授匪人”的感慨。程君房公开批评方于鲁制造赝墨,是不是因为方曾忘恩负义媒娶他的侍妾、抑或是方墨盛行让他忌妒呢?我们从同时期一些文人名士的公开言论来看,可能方于鲁确实存在制造假墨的问题。
  大概在万历十六年(1588)至万历十九年(1591)间担任歙县知县的彭好古在为《程氏墨苑》所作的序中就说,新安久以墨名闻天下,他当歙县县令的时候,方于鲁墨最被推崇,尤其被誉为绝胜的“廖天一”墨。但彭好古买方于鲁最好的墨送人,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余尝取其绝胜者赠四方修文之士,姗姗胥薄之曰:‘是胡赝也。’因磨而试之,则见其膏如糊,其色如煤,不可以笔。乃叹曰:‘新安无墨哉,奈何以墨名相累。’”
  彭好古在这篇序言中还提到了一个细节,就算是当时的徽州知府古公(古之贤)出大价钱买墨,方于鲁也拿假墨应付。“古公怒,请验于汪司马(汪道昆),逮而笞之。”彭好古为此发出感慨,方于鲁卖假墨,连郡邑的“一把手”长官都不回避,更不用说将假墨卖给其他人了。
  明代山东书画家邢侗,在《程氏墨苑》“墨谈”中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方于鲁制造假墨的不满:“方于鲁墨擅名歙州,当以色泽规模取胜。磨之若糨,有香气,无墨气。所署非烟、廖天一,殊谬不然。”
  在这种背景下,程君房决定自己来制墨,以为徽墨正名。“因捐资督制以矫之。而四方具目者不之于鲁,而之予矣。”徽墨史上的“程方之争”此时已经进入了更趋激烈的地步。
  
  方于鲁的儿子方嘉树娶了同乡汪雷的女儿,从此和徽州名宿汪道昆攀上了亲戚关系,因此获得了汪道昆及其麾下文人群体的支持,甚至以此为契机,实现了内廷墨的进贡,这更加引起了程君房的不满。
  方于鲁墨得以进贡内廷并获得认可,尽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方墨的品质有可取之处,但是否可以因此说程君房对方于鲁制造赝墨的指责是无理取闹,或是因为忌妒而发出的“诋毁”呢?
  获得进贡内廷的资格,是徽州墨史“程方之争”的导火线之一。在商品经济兴起的晚明时代,进贡内廷的资格相当于一张国字号名片,可以成为商场盈利的无形资本,当然也可以成为以假乱真的“护身符”。邢侗在《程氏墨苑》“墨谈”一文中认为,方于鲁只有在给汪道昆制墨的时候才是尽力的,为的就是借助汪道昆的影响力推介自己的产品,以糊弄那些尊崇汪道昆但对制墨不明就里的人,正所谓“独为司马公出一瓣香,故司马据实标目乎。北士局曲井蛙,不免为墨氏司马揶揄。”
  对于程君房在《墨苑自叙》和《续中山狼传》中的批评,方于鲁基本上保持了“沉默”,只在他文集一段“自叙”中隐隐约约作出了回应:“自余罹难以迄于今,与仇面绝十余年,何谤书层见迭出?余未尝以一字答之也。大都因诗忌名,因墨妒利,谤从二者而生焉。”
  方于鲁在这段话中没有对“仇人”指名道姓,但从他所说“因诗忌名,因墨妒利”可以看出是对程君房批评的回应。因为程君房不仅在制墨上有成就,同时也工于诗赋。明代屠隆在为《程氏墨苑》所作序中说:“然君房实雅士,博物好古、工词赋,虽不与时流诸君结社竞名,居然词林翘楚,乃为墨掩,世未尽知君房。”
  当然,也有文人名士认为程墨方墨不相上下,但程君房因被控杀人入狱,而认为程君房的人品不行,进而否定其墨品的。晚明博物学家谢肇淛评论“程方之争”时认为“墨品、人品,恐程终不胜方”。尽管他也承认方于鲁制墨质量有问题,“于鲁近来所造墨亦不逮前”,但谢肇淛并不认为方于鲁蓄意糊弄,而认为这是优质原材料匮乏所致。
  作为同时期徽州墨业上的劲敌,程君房和方于鲁之间的纠葛争斗说到底还是商业竞争所造成的。从史料留下的一段段故事来看,“程方之争”最终为推动徽州制墨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