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恒/摄
当朋友抱着一条其貌不扬的小狗出现在我的面前时,说真心话,真想拒绝,这跟我想象中狗狗可爱呆萌的样子相差太远了。
朋友许是看出了我的意思,说:“你别看它是只串串,没有正宗的血统,但是它特别聪明伶俐!”说话间,只见棕黄色的它挣脱朋友的怀抱一跃而下,抖了抖身子,歪着小脑袋、踩着小碎步,朝我慢慢走来。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闪着一种乖巧讨好的目光,好像在说:“主人,你就留下我吧,我会很乖的。”莫名,我竟然一改初衷,心底涌出一种怜爱之情,并为它取名“笛笛”,寄有欢快之意。
回家的路上,因还没买牵引绳,我几乎是抱着它的。遇到空旷无人的地方,我才放下来让它自己走。它像个黏人的小孩,紧跟着我的步伐。路上偶遇大狗或大物件,它便急忙抱住我的小腿,“汪汪”两声低吟,满眼都是向我求救的眼神,我轻轻摸摸它的头,再拍拍它的背部,说:“别怕,有我在。”它似乎听懂了,立马撒着欢地跑前跑后,眼底散发出快乐的光芒。
自从笛笛来了后,乐事趣事一箩筐都装不下。只要我家的门铃一响,它便摇着尾巴乐呵呵地候在大门口,像个迎宾的门童,专等着客人的到来。待客人进屋后,它屁颠屁颠地叼起玩具球,在客人面前来一段球技杂耍,直到获得客人的夸赞,它才乐呵呵地回到窝中,时不时飘来一个得意的眼神:“瞧,我厉害吧!”看它那样子,客人和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别看就这么个小东西,不仅会讨人喜欢,也很能“装”呢!一早,客厅里传来先生的厉声:“这个笛笛还真不得了,竟敢在厕所的地上拉便便了!”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跑向客厅,看见先生举着报纸卷成的纸棒棒吓唬着它,而它则全身蜷缩在窝里,头插在两只前腿间,一声不吭。我看着地上的脏物,气不打一处来,是要好好教训一下,免得还有下次,于是,我便提高声音附和着。谁知原本好好的笛笛突然浑身颤抖,而且越抖越厉害,像运行中的微波炉,我的心一下紧张起来,这是得了啥怪病吗?先生在一旁安慰我:“它能有啥病啊,刚刚还好好的,肯定是装的。”“一只小狗还会装?亏你想得出!”“好,那我就让你瞧瞧!”说完,先生边打开大门边说:“笛笛,我开车去外婆家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它“唰”的一下从窝里跃出,飞似的跑到大门口,围着先生只摇尾巴。这奇幻的一幕,让我一时哑然,真是好气又好笑。不过从那以后,它再也没在地上拉便便了。
一段时间,我因高热不得不卧床休息。每天早上房门一开,就见笛笛蹑手蹑脚地来到我床前,伸出两只前脚扒在床沿上,探出可爱的小脑袋看着我,眼睛里满是问候的字眼。在我伸出手摸它的时候,它总会在第一时间,用它温暖而又柔软的舌头舔着我,瞬间,一股暖流充溢心间。这不由让我想起前几年的那件事:我因病住进了医院,女儿又在外地求学,先生除了工作还要照顾我,没有办法,决定把笛笛送给一位李姓朋友。那天先生跟我说:“刚才小李来接笛笛,只是没想到……”看先生说得结结巴巴,我急切地问:“咋啦?”先生眼睛一红:“没想到它竟然哭了,还伸出两只前脚求我不要送走它。”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泪流满面。想起和笛笛一起生活的这几年,无论遇上什么事,它总是默默地待在我的脚边,听我絮絮叨叨;我也总爱蹭上它冰凉的小鼻尖,还不忘让它温暖的大舌头舔舔我的手掌心。
在这期间,它从我们说的一两个字到简短的语句都能听懂了,也认识了家里所有的亲人包括我常见的朋友,还能干一件除了“看门”以外的事,在乡下我妈家,只要一声“喔吃”,那些“咯咯哒”的鸡,准被笛笛撵得四处逃窜;在家时,只要一句“到大姑家去”,就会令它立马兴奋地跑到大门口等着,而且一路都是它领路;还有,我和先生每天只要骑车或开车进小区,它就提前蹲在大门口候着我们开门了……像这样的事不胜枚举,几乎每天都有。先生常常夸笛笛,不亚于一个五六岁孩童的智商。于是,出院的第一件事,我就去接笛笛。记得那天我刚下车,它便发现了我,以一支箭的速度发疯似的跑到我身边,紧紧抱住我,像位久别重逢的朋友。小李笑着说:“笛笛跟你真有感情,还是你带回家好。”一旁的笛笛,那小脸立马笑开了花。
世间万物都是有感情的。借用作家刘亮程的话:“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它是黑夜的一部分,……是村庄的一部分,……也是人的一部分。”
当然,笛笛也活成了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