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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安全隐患消除了
  本报讯“食品操作台边的液化气瓶改成了管道供气,坐在这里吃东西更安心喽!”近日,凤阳县检察院对当地部分餐饮点使用液化气瓶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正在用餐的赵女士说。
  今年4月,凤阳县有群众举报称,辖区“好吃街”“小中都”等小吃集中售卖区使用液化气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该院随即派员进行实地专项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场所人员密集,部分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商户存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液化气灶具熄火保护设备缺失,减压阀、连接管老化,报废钢瓶储存超量等问题。“我没关注过液化气瓶是否有安全问题,也不知道它还有‘保质期’。”正在炸鸡腿的李阿姨使用瓶装液化气多年,但问及液化气瓶使用的相关问题时,她表示自己并不了解。鉴于此,该院认为,液化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气体,是否规范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瓶装液化气一旦出现瓶体破损、气体外泄,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将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督促液化气使用不规范问题尽快整改,凤阳县检察院向对燃气(液化气)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时消除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动具备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厨房用气从瓶装液化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同时加强源头管控,落实对瓶装液化气充装、经营行业的常态化监管,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开展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现已完成餐饮集聚区56家商户和7处民政服务设施的“瓶改管”工作,并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吴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