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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公布
安徽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超七成
  今年上半年,安徽全省平均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3.4%,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PM2.5次之;个设区市出现酸雨;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无劣Ⅴ类水质断面……7月3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生态环境质量半年报(2024年上半年),涉及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等方面。
  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最多
  2024年上半年,安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省16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9.3%~96.2%,平均为73.4%,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2.0%、4.0%、0.5%和0.03%。
  在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PM2.5次之。与2023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4.7个百分点。
  在主要污染物中,PM2.5半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PM10半年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7%;SO2(二氧化硫)半年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NO2(二氧化氮)半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CO(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8~1.2毫克/立方米,平均为1.0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O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31~194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7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3%。
  全省地表水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半年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8.5%和11.5%,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在江河水系中,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0.1%和9.9%,无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干流水质为优,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Ⅰ~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8.2%和11.8%;新安江干流水质为优,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淮河流域总体水质为良好,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5.1%和14.9%,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淮河干流水质为优,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
  上半年,巢湖全湖及西半湖水质均为轻度污染,东半湖水质为良好。与2023年同期相比,全湖水质由良好下降为轻度污染,东、西半湖水质均无明显变化。全湖及东、西半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
  降水方面,今年上半年,全省和酸控区降水pH均值分别为5.65和5.43,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0.20和0.17。马鞍山市、铜陵市和黄山市出现酸雨,酸雨频率分别为12.8%、15.1%和77.4%。记者姚一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