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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饮贪泉 终当不易心
□梁学刚
  《晋书·吴隐之传》记录了吴隐之不惧贪泉的故事。吴隐之(?—414年),字处默,濮阳鄄城(今山东鄄城市)人。东晋时期廉吏、名士。石门镇是古代进入广州的必经之地,那里有一泓泉水叫“贪泉”。相传,此处泉水清澈见底,甘甜可口。凡是喝过“贪泉”的人,都会变得十分贪婪。经过石门的官员,没有一个敢喝的——为保证自己的清廉。
  吴隐之被任命为广州刺史,赴任经过石门镇时,听说了关于“贪泉”的故事,决定前往探个究竟。他来到泉边,见此地风光秀丽,山清水秀,一股泉水从石缝中汩汩流出,清澈可人,不禁赞叹:“好泉水啊!”他接着对随从说:“美好的东西容易引起人的贪欲,我现在知道有人喝下它就丧失清白的原因了。”吴隐之蹲下身来,掬了一捧水,喝了起来,并作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意思是:人们都说喝了这泉水,就会贪财爱宝,倘若让伯夷叔齐那样品行高洁的人喝了,我想终究不会改变那颗廉洁的本心。实际上,吴隐之是借此诗表明了自己的清白之志,无异于他的就职誓言。
  吴隐之上任后,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平时生活俭朴,不沾酒肉,吃的只是蔬菜、干鱼,穿的是过去的旧衣服,还下令将前任使用过的豪华丝帐、帷幕及各种贵重饰物统统撤除,一并归入国库。当时许多人认为他只是做个样子,然而他却始终如一。
  吴隐之的一个下属看到他天天吃鱼干,误认为他喜欢吃鱼,就弄了些名贵新鲜的鱼献给他。不久,吴隐之感到下属的用意后,不但不领情,还严肃地责罚了下属。吴隐之在广州任职期间,两袖清风,公道正派,下级官员们不敢贪赃枉法,民风日趋淳朴,百姓安居乐业。
  回到京城后,吴隐之居住在一个小宅院中,篱笆与院墙又矮又窄。朝廷赐给他车和牛,又为他修造住宅,他坚决推辞。后来,吴隐之官越做越大,但仍保持清廉俭朴之风。家里以竹篷为屏风,生活用具极为简陋。每月领到的俸禄,大部分用来接济亲戚和穷人。
  吴隐之酌“贪泉”,明廉志,表明他志向坚定、清正廉洁,值得今人学习。一个官员不能保持清正廉洁,关键在于自身拒腐防变的意志不坚,不能怪罪于客观条件。“清正在德,廉洁在志”。以德正其身,才能不为纷扰的世俗诱惑;以廉明其志,才能朝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