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检察机关的救助帮扶让我太感动了,女儿在你们的疏导下天天有说有笑,想想以前四处告状干的那些事心里就内疚。”8月9日,凤阳县单亲妈妈宋某某拿到省检察院检察官专程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后,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
2022年6月的一天,宋某某不满12周岁的女儿小花在家午睡,前来串门的邻居周某见家中无大人遂产生邪念,竟坐在床边对小花进行猥亵。2023年9月,宋某某了解情况后立即报警。2024年2月6日,凤阳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宋某某怎么也想不通,一个狠心对那么小的孩子下手的人,为什么只被判刑一年多?今年3月,宋某某来到凤阳县检察院检务大厅提出刑事申诉。受案后,办案检察官反复审查申诉材料,认为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检察机关将审查结果向她宣布后,其难以抑制情绪,当晚就写下了递交滁州市检察院的申诉书。滁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经分析研判,认为凤阳县检察院处理决定正确,但如何才能让宋某某感到信服呢?检察官决定进一步走访调查。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宋某某离异多年,与女儿相依为命。案发后小花整日沉默不语,宋某某怕出意外,只得辞去临时工工作,在家呵护女儿,这对原本就少有经济来源的单亲妈妈来说,生活压力无疑更大。针对宋某某当时的生活困境,滁州市、凤阳县两级检察院研究出一整套救助帮扶措施: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花进行心理评估和专业辅导;协助宋某某搜集证据支持起诉,让前夫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对接人社部门为宋某某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让她通过培训重新就业。其间,两级检察院还专门就救助工作向省检察院汇报,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最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为宋某某母女俩协调解决司法救助金2.8万元。
“现在我的心结已解……咱们检察院办的可都是大好事、大实事。”说着说着,宋某某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刑事申诉案件的背后总是隐藏着申诉人的苦楚,解决不力往往会引发信访事件。‘小案件’关系着‘大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小案件’更关系着‘大未来’。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官必须秉持司法良知,带着责任办案,带着感情办案,找准群众申诉或信访的起因和根源,用心用情办好关乎群众‘人生’的案件,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只有情同此心,才能守住公平正义。”滁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晋圣霞说。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