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聘用在工地上担任收料员的农民工,却被判决要求承担工地用料所欠的货款,拿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的唐某祥有些欲哭无泪。经申请检察机关监督,压在唐某祥身上的这笔“冤枉债”终于被取消了。
1月8日,唐某祥专门将一面印有“公正检察执法为民法亦有情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往涡阳县检察院,并说:“我被错误判决承担这笔债务一年多,是你们帮我查清了事实,澄清了这笔不属于我的债务,真是太感谢了!”
从天而降的10多万元债务
事情得追溯到几年前。2017年7月,刘某与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协议约定刘某承包涡阳县七里朱、八里丁和五里湾等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建设项目。同年9月,刘某又与李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刘某和李某共同出资承包涡阳县八里丁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刘某、李某由此成为八里丁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的实际施工人。10月10日,刘某聘用唐某祥为该项目部的收料员兼出纳,并出具《聘用书》。在此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经李某联系,从王某那里多次购买水泥混料用于该工程建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2018年4月和5月,王某与唐某祥先后两次对账,确认八里丁小区项目共应支付王某货款16万余元,唐某祥在两份结算单据上签字确认,李某对其中一份结算单进行了背书。两次对账后,刘某支付王某货款2万元。此后,由于该工地负责人以王某未在送货单上签名为由拒不支付余下货款,双方产生纠纷。2023年3月2日,王某以唐某祥、李某为被告起诉至涡阳县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唐某祥、李某共同支付一笔6.8万余元的欠款及利息,判令唐某祥单独支付另一笔9.8万余元的欠款。3月15日,涡阳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唐某祥、李某支付相应的货款。
检察机关还原事实真相
唐某祥在工地辛勤工作,却不承想血汗钱没挣到多少,还因法院的一纸判决背上了十几万的债务。获悉一审判决后,唐某祥不服,向亳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后由于没拿到聘用书等相关证据,唐某祥只好撤回上诉。2023年4月24日,亳州市中级法院裁定准许唐某祥撤回上诉。10月,唐某祥一边向原审涡阳县法院申请再审,一边为了还债全勤跑外卖挣钱。
可没想到的是,涡阳县法院收到唐某祥的再审申请后,却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唐某祥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生效裁判检察监督,请求监督原审法院改判唐某祥不承担付款责任。其理由是申请人虽在材料单上有签名,但其只是履行收货员的职责,该签名只起到对账作用,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在申请监督前,唐某祥找到了本案案外人刘某,刘某给他提供了承包协议、聘用书等相关证据。2024年1月17日,涡阳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受理唐某祥的申请。
受案后,涡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检察官认真审查原审案件材料以及唐某祥提交的《承包协议》《聘用书》等相关证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准确分析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向刘某、李某、王某核实情况。刘某、李某均认可唐某祥系该工程项目部的聘用人员,其在结算单上签名是履行职务行为。王某亦认可上述水泥混料是李某与其联系购买,均用于八里丁小区室外配套建设项目建设,且其知晓该工程项目系刘某和李某共同承包,其曾向刘某催要过货款,刘某已偿还货款2万元。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2024年2月2日,涡阳县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着重就唐某祥在工地上的工作内容、送货方式、对接人员等交易过程进行听证。经听证,3名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依法监督法院再审。
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再审
鉴于唐某祥提交的新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人证言足以推翻原判决,2024年3月22日,涡阳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向涡阳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唐某祥虽在结算单上签名,但其作为涉案工程项目部的聘用人员系其履行职务行为,唐某祥与王某之间不存在水泥混料买卖合同关系,故没有向王某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原审判决唐某祥承担付款责任,明显不当。7月8日,涡阳县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经当事人申请,追加刘某为被告。11月5日,涡阳县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再审所查明的事实与检察机关认定的一致。
法院再审认为,刘某、李某系合伙关系,欠王某货款属实;唐某祥系刘某、李某聘用人员,其在结算单上签字属职务行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本院原审判决确有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刘某在再审中提出工程款已支付给李某,属合伙人内部事务,不能成为合伙人拒付对外欠款的法定事由,遂判决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刘某、李某向王某支付货款16.8万余元(含已支付的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办结后,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涡阳县检察院将建筑工地纳入法治宣传重点区域,经常组织检察人员到相关工地开展宣传,重点向工地负责人宣讲建筑劳务行业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以强化用人单位工作的规范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于唐某祥而言,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法院的再审判决,不仅是解除了其‘冤枉债’,更是助其重拾起生活的希望;而他送来的这面锦旗,既是对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司法为民的肯定,更是激励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的动力。”2025年2月4日,涡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帆在接受采访时说。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