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I03版
发布日期:
  (上接AI01版)
  “三增一上”是省检察院党组科学分析研判全省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作出的重大部署和安排。具体来说,守正创新就是要始终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统筹推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检察机关的落实机制,做到检察权“既不让渡也不扩张,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勤于思考、主动作为,谋划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抓手,真正做到以守正创新明方向、增动能。改革攻坚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检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已经明确的重点改革任务和制约检察自身发展的瓶颈,通过谋深谋实谋细改革举措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全面提升全省检察工作质效。创先争优就是要以“争创一流”的志气、“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心气和“跳起来摘桃子”的勇气,在品牌创建、经验样板、案例培育等方面实现从跟跑到并跑的提升、从并跑到领跑的进位,以此凝聚安徽检察人顽强拼搏、奋勇向前的精气神,推动全省检察工作整体上台阶。
  “三增一上”紧密联系、有机贯通,守正创新是前提,改革攻坚是抓手,创先争优是载体,迈上新台阶是目标,四者内在统一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将把这个总体思路贯穿到新一年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挺膺担当、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安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作出新贡献。
  记者: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基础上,最高检党组进一步提出科学管理的新理念——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着力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请问安徽省检察机关将如何加强科学管理?
  宋文娟: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我们深刻认识到,抓好抓实检察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是推动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将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科学管理机制建设。认真对照最高检关于业务决策管理、自我管理、专门管理、司法责任管理以及干部人事管理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尽快制定形成一套符合安徽办案实际的长效化管理机制,努力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统筹做好业务质效分析和共性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宏观业务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与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培选工作,以优秀检察案例引领实现高质效办案标准。二是强化规范履职机制建设。加强一体履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疑难复杂案件请示答复、检察人员一体调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机制,不断打破层级壁垒,提高检察履职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繁简分流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全领域监督办案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断提高监督办案的效率。加强法律监督外部协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执法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衔接。三是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加快构建与“大管理”格局相适配的司法办案责任运行机制,强化内部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完善“两院会商”“检司会商”等工作机制,发挥检察听证的功能价值,持续深化完善检务公开工作,强化外部制约监督,切实保障检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持续推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
  记者:据了解,前不久安徽省检察院在“安徽检察新知讲坛”上,专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为全省三级院干警作人工智能技术专题讲座。请问此举有何考虑?
  宋文娟: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是最高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应勇检察长特别强调,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我们深刻认识到,数字检察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如果不抓住这个历史性机遇,就会丧失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权。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我们将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安徽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态势,持续探索构建服务检察工作的生成式大模型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一张网”检察信息化架构,健全“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机制,力争安徽数字检察建设取得新实效。深化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完善大数据实体办案和监督模型创新“两个一本账”制度,深入开展“以高质量模型推进高质效办案”活动,有序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大数据办案规模化水平,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构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格局。完善业务与技术协同机制,加强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技术协助工作,实质化运行全省检察技术“人才库”和“设备库”,推动全省检察办案人才、技术设备一体使用。
  检察日报记者王福兵(转自2025年3月14日《检察日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