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叠衣服时,发现又有一只袜子被脚趾撑出一个洞,且是破在上次补过的“疤痕”附近。新口子周边也岌岌可危,已无缝补价值,只能扔了。随后,我迅速从衣柜里找出一只颜色、式样基本一致的“单身”袜子,为这只“落单”的袜子重新配对。
细细算来,这双袜子是去年冬天新买的,它前面撑出的洞,全拜我这独特的脚趾所赐。别人的脚大都是二趾最长,大脚趾与三趾次之,次小趾和小脚趾再次之,五趾呈圆弧形排列。而我的五个脚趾,大脚趾一马当先,占据绝对优势,其他四趾只能位列其后,依次排列。如此一来,一双新袜子上脚,最多个把月时间,大脚趾就会探出脑袋,呈趾高气扬状。如不及时堵住“缺口”,其他四趾不久便会“集体越狱”。
儿时,母亲缝的布鞋,我没穿几天就会严重变形,要不了一两个月,就会被撑破。工作以后,我以穿皮鞋为主,那种尖头皮鞋,仿佛是为我“量脚定制”的,再也没有脚趾戳破鞋子的烦恼。但袜子的式样却几百年不变,一只袜子破个洞,另一只袜子也得跟着“陪葬”。
后来,我想出一个法子,每次买袜子,颜色式样尽量一致,一只袜子破了,就让另一只先过段“单身”日子,下次再有“落单”的袜子,即可重新配成一双。
以前穿衣服,讲究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再三年;而我穿袜子,是新一月、旧一月、重新“配对”再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