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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瞻与合肥包公祠
□哈晓斯
  明嘉靖十八年(1539年),监察御史杨瞻巡按直隶庐州。杨瞻是谁?他本是山西蒲州人,号舜原,是古代诚信典范之一。《清稗类钞》记述他“花盆埋金”的故事,说他早年经商淮杨时,某盐商有千金寄托,孰料盐商两年未回。杨瞻乃将千金埋于花盆,上面种植花卉。并托人四处打听,方知盐商已故,而其子并不知千金之事。后杨瞻邀盐商之子前来,指着花盆道,“此若翁所寄千金也”,其子茫然不敢取,杨瞻道“系尔家物,何必辞”。
  杨瞻还是明朝名臣、被嘉靖皇帝视为“左右手”的兵部尚书、后任吏部尚书杨博的父亲,不过杨瞻巡按庐州府时,儿子杨博还没进入中枢。御史大人喜山乐水,杨瞻这年虚岁刚满五十,正当春秋鼎盛之年,到了庐州自然少不了就近登攀大蜀山,并留下一首七律诗。
  早衙无事上山来,推拥肩舆踏翠苔。
  新竹有情围寺长,好花无数向人开。
  遣怀细嚼芳辰景,题壁频看大雅才。
  刚到半天赊一眺,梯云石凳似层台。
  杨瞻登大蜀山,不过是“早衙无事”之插曲,他还有“政事”须办。此番巡按庐州,杨瞻头件大事便是拜谒包孝肃公墓。他用12个字论定包拯的一生,即“刚明正大,忠孝节义,追匹古人”。他并以汉朝的汲黯(汉武帝时著名谏臣廉史)与唐朝的魏征为例,说这两个史上赫赫有名刚正清廉的言官,只算“各得一偏”,都不如包公那样完美。百姓对包公的景仰历经四百年而愈炽,杨瞻写道,“今去公四百年,无知小民呼其官之好者,不曰包待制,必曰阎罗包老。”
  在谒墓探访中,杨瞻出自对包公的爱慕尊崇,几番挥毫疾书,“大书表其墓”;“大书表其故里”;“大书表读书故址”。“大书”者,郑重其事也。在俗呼为“香花墩”的读书故址,设堂塑有包公像,杨瞻题匾曰“包公书院”。包公第十九代孙依傍故址,盖起数件茅屋,以便祀事。杨瞻怜其简陋,“因旧基作前门三间”,题匾曰“宋孝肃包公家庙”;正堂三间题匾曰“包氏世享堂”;后寝室三间题匾曰“孝思堂”;东序三间题匾曰“神厨”;西序三间题匾曰“神库”。前后题匾6方,杨瞻颇费思量。
  一个香花墩,既有“家庙”,又有“书院”,如何相安无事?杨瞻本意欲集家族祀事于官方奉祀于一处,家族祀事自于家庙举办,官方或民间展谒奉祀则于书院进行,是时包公子孙妇女等“不可内出矣”。唯恐有人误解,杨瞻特地作出说明,“书院者,一郡之公祀也”,人人都可参预;“家庙者,一家之私祀也”,只限于包公之子孙妇女而已。把两者连为一处,“私以附公”,家庙挨着书院,包公子孙易于“主守”;从另一角度看,“公外又私”,书院之外连着家庙,包公之子孙妇女又易于“奠献”。这个构想及匾额完全是杨瞻“创建”的,“兹固余以义起者也”,所愿无非两个:从公的方面说,以包公精神激励乡绅奋起,“起缙绅之骏奔”;从私的方面说,以包氏血脉传承感召,“通血脉之感召”。惟其如此,“公之祀不既悠久哉”。以家庙为主,辅之以书院,这便是杨瞻以“家庙”“书院”为香花墩题匾的真实目的。
  此为监察御史杨瞻于嘉靖十八年巡按庐州时写下的《明创建包孝肃公家庙记》,收入《万历合肥县志》。
  《万历合肥县志》修于万历元年(1573年),由时任合肥知县余姚人胡时化主持修纂。胡时化于隆庆五年(1571年)任合肥知县,距杨瞻去世(1555年)不过20年,应该还算同时代人。而此时,杨瞻儿子杨博官居少师兼太子太师,执掌吏部,恩宠正隆。
  在合肥期间,杨瞻还应庐州知府请求,代撰一篇《祀包孝肃公文》,以备庐州府春秋两季大祀采用。文中起首颂曰:“先生海岳精英,乾坤正气”,继而将包拯一生之不世之功浓缩为三个排比句,层层递进:“守乡郡而法令严,尹开封而权豪畏;转龙图而制作有伦,为御史而直言无讳;隐伏赖以察摘,纪纲赖以焕蔚。”末以两句赞词作结,称包拯“诚乡曲之耆龟,缙绅之师师也。”耆龟者,德高望重之喻也。这两句说包拯是故乡百姓的楷模,也是士大夫的恩师。这篇《祀包孝肃公文》同时被收入《万历合肥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