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少城市反映的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18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5月18日新华社)
营商环境评价重在真实、客观、全面,意在指导和帮助参评城市及时掌握本地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存在的短板弱项、改进方向等,为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当营商环境评价沦为一场或明或暗的交易,对参评城市来说,这样的评价不仅丧失了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还会增加额外负担、干扰正常工作、破坏营商环境,其危害绝不容小觑。
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可见,一些评价机构借机牟利已涉嫌违规,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形成震慑效应。
更重要的是,既要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又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在一定程度上讲,营商环境排名之所以乱象频出,是因为这种“排名”“颁奖”迎合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人错误的政绩观。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少数领导干部急于求成,前脚出台措施、后脚就要求见成效,为此不惜花钱买“排名”“奖牌”,然后敲锣打鼓、自吹自擂。“土壤”若不除,“排名”则难绝。
金奖银奖不如市场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市场的口碑。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说了算,企业说好才是真的好。与其花心思往脸上贴金,不如沉下心来多办实事;与其看重那些来路不正的排名,不如多去市场看一看,多去企业走一走,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解决一些燃眉之急。据报道,近日已有多地叫停委托给第三方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项目。
整治营商环境排名乱象还需正本清源,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同时,规范其他各类营商环境评价,促进评价回归本源,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效应。□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