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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羊毛党”打法律擦边球不可轻易放过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大量的促销活动中,本该让普通消费者享受到的实惠正在被少数人收入囊中,“薅羊毛”已发展成一种“专业”的“黑灰产业”。“羊毛党”活跃在各大电商平台,或以消费者身份“薅”商家和平台的“羊毛”,或以商家身份内外勾连共同“薅”平台的“羊毛”。(6月9日《法治日报》)
  电商平台促销让利,给消费者一点“小甜头”以增加用户黏性,这样的好事多多益善。不过,再小的“红利”也会被不法者盯上,专业的“羊毛党”利用平台规则的空子,法律上的漏洞,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并日益“灰黑化”,逐步发展成为参与者众多的专业团队。“羊毛党”以逐利为唯一目的,因而在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具有主观故意性和行为恶意性。从较初级的恶意差评、投诉逼商家退款,到高级一点的利用软件抓取号码,生成新用户,拿到首单优惠,再到设立虚假店铺,并组织他人以“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事实,套取平台企业向商户提供的优惠券或奖励等,这些针对网络平台优惠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既造成了商家和网络平台显性的经济损失,又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增加了预防、控制和打击的社会成本,扰乱了经济秩序,形成了较强的负面示范效应,滋生了更多新的犯罪行为。
  尽管因恶意“薅羊毛”触犯刑律而受惩的案例不少,但依然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此类行为,治理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依旧存在。这需要各方参与,全力付出并形成监管合力。
  首先,平台方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的预防和筛查,对涉嫌恶意举报的行为要提出预警或者实施必要的技术干预,对经过调查核实的“薅羊毛”行为,在协助商家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利用风控机制限制其相应的举报和消费行为,借助平台工具进行有效干预。同时对商家所反馈的恶意举报行为,迅速介入调查并厘清真相,有效防止举报权被滥用。
  其次,商家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向恶意举报行为说不,以此维护自身权益,不能因怕麻烦而纵容迁就。只有消除了“薅羊毛”的侥幸心理,并采取有效的反制措施,欺诈行为的空间才会被压缩。
  再次,公共管理部门应当运用法律手段和监管措施,与商家和平台方进行互动合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让恶意举报的诈骗行为无处藏身。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发挥征信体系的综合约束功能,让有恶意举报前科的人员陷入寸步难行的境地。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进行有效的法律普及和氛围营造,提高公众守法的自觉性,形成一种全民监督的共治局面,从而不断提高惩恶扬善的法治威力。堂吉伟德/文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