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
【戏画闲言】主播带货有“坑”,平台不能失声
  近年来,“网红”主播带货越来越火爆,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将假冒知名品牌的服装打着外贸“尾单”的噱头混入网络及实体交易平台牟取暴利,一些消费者缺乏辨别假冒品牌服装的知识和经验上当受骗。(5月22日《法治日报》)
  对主播带货,网络平台的责任范围较广。网络平台需要承担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广告发布者责任、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也要对直播经营者负有管理责任,包括实名认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等。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网络平台需要根据行为决定责任的原则,履行网络平台经营者法定义务。
  但网络平台实现“一对多”的监管,有其局限性。一方面,主播直播时的影像稍纵即逝,即使在网络平台留有痕迹,现场监测仍难以做到及时取证。特别是有些主播故意打“擦边球”,在产品名称、商标上以假乱真,显示在镜头前时打码处理、虚虚实实,或在表述时含糊其辞、真假难辨,网络平台只有在消费者投诉时,才能经调查发现其中端倪。
  另一方面,网络平台“一对多”监管,很难对主播带货售假做到事前预防。事后惩戒,往往处在已经对社会形成了负面影响,或售假让消费者愤愤不平的背景下,想要挽回声誉,只有亡羊补牢。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网络平台可以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网民最容易发现主播带货的“坑”。网络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提醒网民,防止主播用极富诱惑力的话术售假,并通过网络调查、消费提示等形式,欢迎消费者对主播带货过程、商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提出投诉,将主播带货的不正当销售行为公之与众。
  主播带货“骨折价”本就有猫腻。知名品牌服装大幅降价的可能性极小,广大消费者应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尤其是通过线上渠道购买服装,应多问问几个为什么,服装收到后发现与描述不符,应及时申诉维权。
  把主播带货培养成人见人爱的“好孩子”,主播要加强自律,依法运营,网络平台应严格履职,规范管理,监管部门应加大处罚违法违规的主播带货和网络平台,以强制性、惩戒性监管,维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对主播带货更放心、更舒心。卞广春/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