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晃晃脑袋,露出凶狠的表情,对着镜头快速出拳、肘击、抬脚踹……前不久,艺人刘洲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这段视频,有网友留言称是“被家暴视角”。对此,刘回复了个“带血的斧头”符号。据悉,刘曾被前妻控诉家暴。该短视频账号目前被封禁,处于禁言状态。(6月14日《法治日报》)
据介绍,这并非刘洲成首次使用家暴作“梗”。在其之前发布的一些短视频中,他经常公开讨论“拳法”,自称为“刘师傅”,将自己的粉丝叫做“拳宝”。更令人错愕的是,“家暴梗”的追捧者竟大有人在。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检索,可发现有不少视频博主以“家暴”噱头创作所谓搞笑段子,还有打着“美妆”旗号的账户播放“家暴妆”。
家暴,堪称一种人间大恶、社会悲剧。随着人们权益保障和关爱意识越来越强,对于家暴的价值判断也越来越明确:家暴,作为严重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需要严厉谴责、严格防范,并及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
反家暴既应成为公民的基本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也当成为网络传播的鲜明主题和坚定立场。基于此,我国针对大众传播和网络信息内容监管的法律法规,都有对宣扬渲染暴力内容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
玩“家暴梗”引流量的行为失德失范,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很容易给社会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将家暴等悲剧性事件娱乐化、低俗化、审丑化,既可能模糊是非美丑的道德界线、法与非法的法律边界,同时容易形成不良暗示,导致未成年人家庭伦理价值观受污染和错位。
有专家坦言,目前对于这类短视频的治理尚有一定难度。一则因处于“违法”与“失德”边界的灰色地带,对其认定标准较难统一,给内容监管带来困难。二则部分网络受众缺乏媒介素养,往往出于猎奇、从众心理大量浏览此类短视频,为其蹭流量提供了土壤。
显然,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厘清短视频创作的底线。司法机关可出台司法解释,明晰模仿与抄袭、色情、“三俗”等概念范畴,也可通过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的方式,让公众明确道德与法律的边界。
监管部门当强化线上日常监管,对违规违法短视频依规处罚。除封禁相关短视频账号、将当事人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触及刑律的,依法追责。同时对相关平台及时约谈,限期整改,倒逼其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
人格健全的人当然不会去宣扬、欣赏、美化家庭暴力。短视频的创作者和欣赏者均应正“三观”——创作者切不可为达“吸粉”的目的逾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观众,亦不可捧其臭脚,美丑不分。
刘效仁/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