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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做违法事未成年变“工具人”
  本报讯肥东县男子钟某某网罗一群未成年人盗窃汽车里的物品,不砸车窗不撬车门,只趁深夜沿街挨个“拉车门”碰运气,却屡屡得手。日前,由肥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肥东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钟某某家中住着多名辍学无业的未成年人,他不但为这群未成年人免费提供饮食和住宿,还时不时给点“零花钱”。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钟某某“乐于助人”的背后,是他将这群未成年人当成违法犯罪的工具,不但利用他们挣钱,还幻想着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间,钟某某数次指使多名未成年人前往其挑选的盗窃地点,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凌晨时分,这些未成年人就几人一组游荡在街上实施盗窃,得手后他们将烟酒等赃物交由钟某某进行变卖,几个月内钟某某就获得赃款近两万元。
  此外,钟某某经常给这些孩子们灌输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法律惩罚的思想,并告诫他们万一被警方抓获时不要将他供出来,大家都会平安无事,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的钟某某不久后被警方抓获,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黄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