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医院开具处方药一次不超过7日用量,网购却能一次买10盒;医院处方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网购却可以用几个月前的处方;有的网购平台还能随买随开方。近年来,网购平台为患者购买药品提供了诸多便利。为规范药品网售,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施行,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9月19日《工人日报》)
《办法》施行之后,常见的网售处方药乱象有望得到根治。比如过去随便说个名字就开药,将来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过去无资质销售较常见,将来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必须符合资质要求;过去假处方流行,事后补方、无处方销售是常事,将来要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针对主要乱象出台针对性举措,网售处方药势必由乱转治。
也要看到,有些不太明显的乱象,在《办法》施行之后可能会残存下来。比如,很多医院规定处方“三日有效”,过期需重新签字确认,处方上的药品数量也有严格限制,无理由超量开药的处方会被药房“打回”。但网售处方药能做到有处方已属不易,至于数量和时间限制,容易被当作小节问题。更重要的是,实体医院有严密的组织进行管理,但网售处方药涉及多个主体,管理相对松散,实体医院针对药品的内部管理制度很难搬到线上,如此一来,一些具体的规矩,在线上极易被“打折”。
若想处方规矩不在线上出现“打折”,就应该将实体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模式(包括一些细节管理模式)搬到线上。比如处方的限时限量规定、多人审核机制、处方点评、问题处方复核、医师与药师就处方合理性展开讨论、对同一患者的多个处方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估和药品删减等,这些在实体医疗机构已得到广泛运用的成熟规则,都值得网售处方药借鉴。
网售处方药确定了大方向、划出了粗线条,但更加具体的操作、更为细致的监督,仍有待完善。允许互联网销售处方药,决不仅仅为了开辟一个便捷的药品销售渠道,而是经由互联网为患者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完善网售处方药的操作和监督规则仍任重道远,目前最应该守住的基本底线,是不让实体医疗机构管理处方药的一些好做法被“打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