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拟提交《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教师负担的提案》,建议对要求教师关注的公众号、网络平台,以及需要教师参与完成的点赞、转发等工作进行全面清查,整合网络管理资源,减少教师参与频次、避免重复参与,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2月25日中国青年报)
这些“分外之事”普遍存在,广大教师承担了大量与教育教学科研不相干的事务,疲于应付。从根本上说,这反映了当前中小学办学自主权不足,政府部门和学校权责边界不明,在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建构现代学校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破解的问题。
在此方面,现行教育法规定,学校具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同时,国家层面对此进行了长期关注和持续加强。如,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就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意见”强调,不得把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开展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及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
再如,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让中小学自主办学,不被分外之事干扰,关键在于,在尊重学校、尊重教师、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的理念下,明晰政府部门和学校权责边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
一方面,要确保已有政策法规得到严格执行。比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强调,生态保护、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有关工作。文明、卫生、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不得安排中小学师生在正常教学时段外出宣传。这些规制落实到位,教师减负才可兑现。
发”等乱象,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能等事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同时,细化教师减负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范围,明确教师拒绝非教学事务干扰的权利和保障制度。
此外,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由省级教育督导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机构,设立投诉专线、增设投诉网络平台模块,定期对各地政府、学校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政策文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如此,才可让中小学教师聚焦主责主业,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现代学校制度也有望早日建成。茅亩/文沈海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