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商场停车,驶离停车场时扫码缴费已经十分常见。不过,看似便捷的缴费方式,也可能成为驶离停车场的“拦路虎”。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必须先关注商场公众号或注册成为会员后,才能缴纳停车费。一些二维码,赫然成了消费的“拦路码”。(6月29日《工人日报》)
强制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一方面,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公众账号;另一方面,则损害了消费选择的自由,商家无权给消费者设置无关的限制条件。即便如此,强制扫码关注公众号,在消费场景中并不鲜见,甚至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很值得思考。
应该说,很多消费领域都是充分竞争的领域,理论上消费者有充分“说不”的权利,但事实上未必如此,究其原因,在于很多消费条件已经成了行业普遍“潜规则”,导致消费者“说不”困难,即便个别消费者较真,态度强硬,商家可能会妥协,但更多时候,相当多的消费者都会担心较真太麻烦。
正因如此,商家绑架消费者强制“圈粉”,反而成为消费侵权与信息服务侵权的一扇破窗。从中也折射出,消费者对个人权利主张与维护的艰难,所涉事情越小,“说不”的成本反而越高,这也导致消费者权益被悄悄蚕食。
因此,治理“拦路码”,不能只是止于消费关系末端调节,还应当立足消费者普遍权益的刚性保护,强化前端的监管。一方面对商家强制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的作法,比照“霸王条款”予以禁止,并纳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介入处理纠偏。
另一方面,通过绑架消费者来推广公众号,其目的是争夺用户。因此,治理“拦路码”,治“拦”的同时更要治“码”。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将其纳入联合监管,督促平台落实管理责任,对商家所涉强制要求消费者关注的公众号,进行审查,并视情采取约谈、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限制措施,为公众号“绑架式”运营推介设置隔离墙。
木须虫/文 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