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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不能落下老年人
  □张国栋
  “不仅拒办年卡,还要求每次游泳必须有家属陪同,如此‘霸王条款’,为啥没人管……”近日,甘肃兰州市民朱先生遭遇“年龄歧视”的问题引发媒体关注。据了解,朱先生是一位资深游泳爱好者,然而今年暑期却被当地多家游泳馆“限入”。他表示:以前一年办一次卡,都很正常,但今年刚过完70周岁生日再来办卡,就说我超龄了。(8月14日《工人日报》)
  如此“限入”,的确有些“霸道”,因而很快登上网络热搜,引发公众热议。其实类似新闻并非少见,国内不少地方也曾被媒体曝出游泳馆、健身房、滑冰场、篮球馆甚至跟团游等,都存在或隐或显的“年龄歧视”问题。有的体育场馆让老年人签署健康免责声明,有的强制要求出示体检报告。一些老年人认为,这些要求不合理,不符合当今社会倡导的全民健身等理念。
  体育场馆将老年人拒之门外,最大的担忧无非是害怕老年人发生意外带来的经营风险,担心老年人在运动中受伤从而给自己带来损失。可实际上,法律层面已经关注到此类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体育场馆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老年顾客在健身房内发生意外,作为经营者和管理方,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才需承担赔偿责任。换言之,作为消费者的一方,“我伤我有理”之类的说辞,在法律上并不会被支持。作为商家,只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不必“草木皆兵”。
  需要正视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是老年群体健康意识逐渐增强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老年人对于健身场所的需求将会更加强烈。加上老龄化背景下人口结构的变化,蕴藏巨大商机的老年人健身市场蓝海正在被打开。也因此,有的商家改变思维定势,看准这片“蓝海”,进行各种有针对性的适老化改造,提供暖心贴心的服务,不仅受到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欢迎,也从中分得了“一杯羹”,取得了双赢。
  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出台,对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可以预见,随着各项举措不断落实,我国老年人的健身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体育产业市场亦将迎来更大发展。
  无论如何,全民健身,不能落下老年人。“70岁以上”不应作为体育消费的门槛。在此背景下,一些体育场馆主动尝试适老化改造、提升服务值得肯定。而对于更多城市的体育健身场馆来说,退休老人空闲时间多,健身愿望强,自然是主要消费群体。这既需要商家主动作为,也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打消体育场馆经营者的顾虑,真正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