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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预制菜得先成为“明白菜”,才能做成“放心菜”
  近日,“线下餐厅也用预制菜”“预制菜进校园”等话题引发网友热议。江苏省消保委调查发现,78.1%的消费者反映线下饭店、餐厅针对使用预制菜这一情况未做到提前告知。江苏省消保委表示,预制菜假冒现做菜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呼吁商家主动清晰公示。(9月17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预制菜不断推广,一个新问题就此产生,即商家在使用预制菜时该不该公示?答案是肯定的。预制菜是相较于现做菜而言的“速成菜”,无论是简单的预加工原材料,还是预烹调好的半成品,都应当在使用前进行主动公示,以满足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出于对预制菜安全和健康的考虑,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才会有更好的选择。预制菜和现做菜由于工艺流程不同,付出的成本有差异,收费上也有差别,不尽告知义务就是一种消费欺诈,以预制菜冒充现做菜就是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
  商家使用预制菜提前告知,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举措。
  消费者对预制菜营养、健康和安全的忧虑需要重视,有必要采取措施来破除这个心理防线。事实上,预制菜在多年前就已存在,彼时其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家庭备餐的需要,属于“懒人经济”的一种。然而,近年来,预制菜安全监管难度大、产品标签标识不明晰、预制菜当作现制菜销售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政策法规相对落后,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当监管处于“无从下口”的情况下,把预制菜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才能形成约束和倒逼效应,促进供给侧的优化、完善和提高。
  简而言之,只有让预制菜成为“明白菜”,才能促使其成为“放心菜”。
  以安全为底,消除消费顾虑与担忧,预制菜才能最终被消费者所接受,才能不断扩大市场规模。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需要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让预制菜在品质上有保障、安全上无风险。行业协会也要加强自律,探索建立相关规则、标准,倡导预制菜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监管部门要着力从预制菜系统性、安全性的角度出发,尽快完善相应政策法规,根据主体责任不同,主导构建预制菜的企业、行业和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将预制菜“关进”严格监督的笼子。□堂吉伟德